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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人:中医三附院   阅读数:36196  日期: 2021-03-28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如果过线人数未达到此比例者,按照实际过线人数进行复试。

3.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院线下进行现场复试。

三、复试组织管理

1.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第三临床医学院、针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科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科负责本学科(方向)的复试、拟录取推荐工作。

2.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录像。在遵照学校要求的前提下,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可以根据研究方向(或教研室)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3-5人,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同时配备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录像拷贝及材料整理报送。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要交研究生科集中统一保管(时间不低于1年),任何人不得改董。

3.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拟录取推荐过程。

4.复试结束当天,学科须将最终复试结果纸质版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科进行公示。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联系研究生科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远程复试提供扫描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远程复试提供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扫描件):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手签个人信息)。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4.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1.现场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科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由学科具体实施。

2.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科统一组织,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面试均为100分。由各学科组织安排,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题目内容为原专业课笔试的课程相关内容,测试方式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后口答,学科复试小组决定抽取题目数量并提前告知考生。

3.复试单科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推荐。

各专业按照报考方向进行面试,方向内招满后,各方向间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重新复试。专业方向报名人数不足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酌情合并复试。

4.复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7.复试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老师、导师与考生交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8.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

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专业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

具体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

9.面试结束后,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应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各学科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10.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

11.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31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1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1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科当年的招生计划。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11号楼1楼;

体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

进入三附院方式:从金水路南门口扫码进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纪委、研究生科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科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0371-56283060;院纪委:0371-56282960。

八、其它

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科。

第三临床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

2021年3月28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