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医三附院 阅读数:22777 日期: 2020-02-05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河南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护来院就诊患者生命健康,经研究,现对来院就诊的相关事宜及流程调整通知如下:
1.来院就诊注意事项
①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不要到医院就诊;
②如果老患者出现感冒及发热,建议先与原主治医生通过电话联系,沟通当前病情,尽量听取医生的就诊或观察建议;
③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到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检测,预检分检处医务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您就诊;
④网上预约病人,亦请通过预检分诊后,再取号就诊;
⑤患者通过预检分诊后,方可到门诊、急诊就诊,请不要直接到病区就诊;
⑥请按照我院门诊就诊流程及指示标识就诊。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并请配合医务人员如实填写《患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筛查登记表》
①发热(体温≥37.3℃);
②近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疫区(湖北其它地市、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地区等)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③近两周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疫区(湖北其它地市、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地区等)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3.暂停部分科室普通门诊及检查项目
①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普通门诊,只保留口腔急诊、眼科急诊、耳鼻喉科急诊医疗服务;
②暂停国医馆、简易门诊、夜门诊、医疗美容、体检科、鄢陵门诊;
③暂停部分门诊检查项目:胃肠镜、呼气试验、气管镜、肺功能测定、喉镜、鼻内窥镜、胃肠道钡透等;
④已预约的专家门诊和以上检查项目,请配合医务人员予以取消,疫情控制后将优先安排;
⑤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4.慢性病患者就诊调整
疫情期间,在我院定点治疗的病情稳定的省直职工门诊慢性病患者(含异地备案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执行“长处方”报销政策,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经诊治医生评估,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90天。
市医保慢性病患者仍按30天用量开具慢性病药品。若治疗过程中病情变化,请及时就诊。
在这特殊的时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配合落实以上防控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