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医三附院 阅读数:26531 日期: 2018-12-21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请我院各级研究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考试作弊行为破坏考试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妨碍公平竞争,破坏社会诚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证考试公平,现将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处罚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河南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科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