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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
星期四

【声明】关于我院医疗机构制剂“精元康胶囊” 注册批件注销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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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医疗机构制剂精元康胶囊自2017年4月起停止配制生产。该制剂注册批件有效期至2025年6月27日,到期后我院未申请再注册,注册批件已依法注销,我院不再配制、供应该制剂。

特此郑重提示:市场上凡标示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制剂的“精元康胶囊”,均非我院生产,与我院无任何关系,我院不对该类产品质量及使用风险承担责任。

对任何冒用我院名义生产、销售、宣传该制剂的单位及个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发现违法线索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特此声明。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