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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研究生科     日期:2026-03-27     浏览:88次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及我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安排

    采用现场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核定

    (一)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部分。

    ()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每门满分为100分)

    ()由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笔试,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五)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六)考生最终成绩以100分计,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四、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仅105900针灸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和单科)为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

    3.加分工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携带相关材料我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报到携带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

    注意:以上材料请携带扫描件一份(所有扫描件右上角须本人签字)。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3)顺序进行装订,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报到时提交。

    3.为利于对考生综合考察,考生需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s://yzbm.hactcm.edu.cn:8443)。在招生项目栏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证件号码)登录,在“复试信息确认”栏中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确认无误提交。材料如下(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①大学课程成绩单;

    *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③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相关说明

    1.学科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要拟定不同的考试内容。

    2.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20日前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我院不破格复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在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地址:https://yjsy.hactcm.edu.cn/info/1121/52101.htm。

    五、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科负责本学科(方向)的复试、拟录取推荐工作。

    复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实施,纠查复试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

    ()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录像。在遵照学校要求的前提下,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可以根据研究方向(或教研室)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3-5人,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同时配备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录像拷贝及材料整理报送。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时间不低于1年)。

    ()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拟录取推荐过程。

    ()复试结束当天,学科须将最终复试结果纸质版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公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三)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本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与非定向)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实行责任追究制。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纪委、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科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0371-56283060;院纪委:0371-56282960。

    、其

    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上报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以上要求,以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2:2026年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docx



    河南中医药大学

    第三临床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