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由三附院承担的国家保健调理师职业标准于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初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振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葛恒双处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中国中医药报社濮传文社长、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杨晋翔院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刘清泉院长等担任评审专家。保健调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课题组长、三附院党委书记周运峰教授向评审专家作专题汇报。
王振宇常务副主任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介绍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医药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情况。葛恒双处长介绍了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情况和编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作安排、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宋晶梅项目主管讲解了中医药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审定要求、审定程序及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周运峰教授向与会领导和专家汇报了保健调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的过程和标准内容。与会专家对标准进行了认真评审,对标准的研究开发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提出了修改意见,为保健调理师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讨论通过了保健调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